您的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2017年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指南

发布时间:2017-05-26

 

2017年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指南

一、部队简介

我国武装力量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的,这里所讲的服义务兵役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第1年称为列兵,第2年称为上等兵,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以选改为士官。下士、中士称为初级士官,最高服役6;上士、四级军士长称为中级士官,最高服役8;三级军士长以上称为高级士官,可以服役12年以上。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现役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战略支援部队组成,下辖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个战区。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体力量,主要由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装甲兵(坦克兵)、炮兵、陆军防空兵、陆军航空兵、电子对抗兵(电子对抗部队)、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侦察兵、特种部队等兵种和专业兵种组成,主要担负陆地作战任务。根据中央军委决定,以原18个集团军为基础,调整组建13个集团军,番号分别为陆军第七十一集团军至第八十三集团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海上武装力量,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航空兵、岸防部队和海军陆战队五大兵种体系和观察、侦察、通信、工程、航海保障、水文气象等专业勤务部队组成,其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空军防御敌人从海上的入侵,保卫领海主权,维护海洋权益。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空中武装力量,主要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雷达兵、空降兵等多兵种组成。航空兵是空军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作战力量,由歼击、强击、轰炸、侦察、运输航空兵及保障部()队组成;地空导弹兵是装备地空导弹、执行防空任务的兵种,通常与歼击航空兵、高射炮兵共同行动;空降兵是以机降或伞降方式介入地面作战的兵种,主要任务是夺取敌纵深内的重要目标或地域。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由地对地战略导弹部队和常规战役战术导弹部队组成,其主要任务是遏制敌对我使用核武器,独立或联合其他军种的战略核部队对敌实施有限而有效的自卫反击,打击敌主要战略目标。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是我军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主要是将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都很强的各类保障力量进行功能整合后组建而成的,主要担负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卫星管理等电磁空间和网络空间的攻防任务。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主要担负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武警部队设有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武警总队(副军或师级),各地、市、州、盟设有支队(团级)或大队(营级),县(市、区)设有中队(连级)。武警部队拥有三大类八个警种的部队:一是由武警总部直接管理领导的内卫部队;二是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黄金、水电、森林、交通部队;三是由公安部门管理的边防、消防和警卫部队。

二、2017年征兵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对象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凭大学入学通知书,享受大学生入伍的相关优惠政策。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7年1231日前年满1821周岁(199611日至19991231日间出生),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志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2017年1231日前年满1719周岁(199811日至200012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

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祼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眼底正常。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100次之间。

    纹身及纹身瘢痕,面部颈部瘢痕直径不超过3cm,部位不影响功能,合格;面部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3cm,其他部位直径不超过10cm,无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合格;少数民族地区纯属风俗习惯纹身,着短装不影响军容的,合格;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不合格。

三、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一)登记报名。2月1日起至6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男兵81日、女兵85日前可登记补报)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还需同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户籍所在地或高校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三)预征管理。乡(镇、街道)武装部在适龄青年现场确认时进行初审初检,择优推荐预征对象。县征兵办登录征兵网下载打印登记报名人员花名册,下发至乡(镇、街道)武装部,根据推荐情况在网上确定预征对象。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县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发送体检通知短信,组织封闭式体检。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接到体检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至县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经体检合格的对象,接受政治考核。

(五)预定新兵。县征兵办择优确定双合格青年为预定兵对象,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同等情况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乡(街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征兵办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新兵到达部队后,其家属到县民政局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优抚政策。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八)检查复查。新兵到部队后需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四、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国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 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二)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获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四川省录取比例已提高至50%

(五)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学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入伍高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七)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八)享受升学优惠政策。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九)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五、成都市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

从成都市入伍的大学生,除享受上述国家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殊优惠政策:

(一)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和往届毕业生),在省财政发放奖励金基础上,按照本科生不低于8000元、大专生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由民政部门在新兵入伍3个月内发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二)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在征兵期间,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征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给予路费补助,并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贴。

1.户籍在成都,在成都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

2.户籍在成都高校,从入学前户籍地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3.户籍在成都,从户籍地回蓉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三)提高大学生士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在现行优待金的基础上,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生上浮35%、大专生上浮25%的标准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四)安排专项落户。凡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或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待安置政策。

(五)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5%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下同)中择优录取。专武干部一般应当从退役大学毕业士兵中选招。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8分。将退役大学生士兵服义务兵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共同纳入成都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

此外,应征大学生在成都市参加报名应征的,全部在大学生放假离校前完成体检、政治考核、签订入伍协议书等工作,新兵起运前只需对身体进行复查,合格的即可办理入伍手续,不会因放假返乡造成为入伍而两地奔波的不便。各区(市)县征兵办公室专门为大学生入伍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大学生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确保随到随检;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大学生,优先组织定兵和公示,并结合大学生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参军意向,优先安排大学生到军兵种部队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六、退役安置

(一)基本安置原则。我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二)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其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再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标准按照服兵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含义务兵2年服役期)。

(三)符合条件的可安排工作。根据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相关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待遇。

(四)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役1年内,均可自愿参加一次各级政府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教育培训期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培训期间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有就业优惠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从成都市入伍的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给予家庭优待。成都市实行同一区(市)县统一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政策,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义务兵入伍前所在区(市)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

七、县乡两级及院校联系方式

金堂县征兵办  张     电 话:028-84922603  15882140942

饶铭民   电 话:028-84922603  18011325377

三星镇大学城  肖自力   电 话:13882150916

成都文理学院  袁吉发   电 话:028-61561416  18030439556

 

 

 

 

 

 

 

 

 

 

 

附件:

学历

2016年金堂县优抚、安置内容及标准

合计

自主就业
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按两年义务兵计算)

自主就业
部队一次性退役金
(按两年
计算)

大学生
毕业累
计学费
补偿

大学生
入伍一
次性奖励

义务兵
家庭优
待金
(按两年
计算)

本科

12000

9000

32000

8000

43772.4

104772.4

专科

12000

9000

24000

6000

40530

91530

高中

12000

9000

 

 

32424

53424

备注

1、本标准按服役期满两年计算;
2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入伍前所在区(市、县)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发放。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在现行优待金的基础上本科生上浮35%,大专生上浮25%
3
、大学生学费补偿按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计算;
4
、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不含成都户籍的成都高校学生)按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费补助,并给予每人2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6/19 21: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