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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相关内容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1

 

一、就业派遣:即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受教育部委托,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报到证

1、报到证也就是派遣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地有效报到证件。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2、其作用有三:一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标志;二是到用人单位报到和建立就业关系的介绍信;三是迁移毕业生户口、寄送毕业生档案的凭证。

3、报到证为一式两联(正本和副本),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用于到报到单位报到;副本为白色,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档案。

4、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到单位报到,报到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有关手续。

(一)、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毕业时首次签发报到证;二是毕业后改签报到证;三是毕业后补办报到证。

1)首次签发报到证:(每年6月份毕业生统一毕业时)

    由学校统一办理,毕业生离校时由辅导员发放给毕业生。

注:考取研究生、专升本及其他类型的升学的学生无报到证,档案直接转到所考取的学校。

2)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原报到证。

2、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改签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改签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5、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3)补办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3、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补办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5、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4)补办并改签报到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本人关于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书面申请。

2、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3、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5、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补办并改签报到证的申请表或其他函件。

6、学校打印好的新报到证。

(二)、办理报到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备齐相关资料向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提出申请(首次签发报到证除外)。

第二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

第三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初审合格后,向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申请或其他形式的函件。

第四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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